根據財金〔2020〕21號文件規定,新發放的個人(包括合伙)創業擔保貸款利率,貧困地區(含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全國14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貸款利率(含一年期以上三年以內貸款),上限為一年期LPR+200BP,其余地區貸款利率上限為一年期LPR+150BP;2021年1月1日起, 新發放的個人(包括合伙)創業擔保貸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擔,剩余部分由財政給予貼息。
一.對象范圍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對象包括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干部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
二.貸款額度
個人最高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為20萬元;對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的創業人員,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三.扶持期限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期限一輪最長不超過3年。
四.貸款貼息
金融機構新發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利率,具體標準為:貧困地區(含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全國14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貸款利率(含一年期以上三年以內貸款,下同)上限為一年期LPR+200BP。一年期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業承擔,剩余部分財政給予貼息。
五. 貸款方式(以下任選一種)
1.縣財政全額撥款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供擔保;
2.房產抵押;
3.自身具備商業銀行貸款的可自行向戶籍所在地農商銀行申請;
六.申請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
2.營業執照(相關部門核準頒發的經營許可證);
3.反擔保人身份證或抵、質押物不動產登記證(向農商銀行申請的無需提供此項材料)。
七.辦理流程
1.貸款申請
創業者持申報材料到創業項目所在地創業貸款擔保中心或戶籍所在地農商銀行提出申請。網上申請的,按網上流程辦理。
2.審核調查
當地創業貸款擔保中心核實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并指派專人(兩人以上)與經辦金融機構一起對申請個人(小微企業)的創業項目進行實地調查。
3.銀行放款
經辦銀行根據創業貸款擔保中心意見,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及時發放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