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贛財社字【2019】1號)、《贛州市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實施細則》(贛市人社發【2018】11號)
申請條件:創業孵化基地
補貼標準:對在創業孵化基地創業發生的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水電費按其每月實際費用的60%給予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申請材料 :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水電費等繳費發票及相關資料。
辦理時限:7個工作日
地點:石城縣東城南大道100號就業創業服務中心503室。
辦理結果:資金撥付到賬
電話:0797-7182781
根據《江西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贛財社字【2019】1號)、《贛州市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實施細則》(贛市人社發【2018】11號)
申請條件:創業孵化基地
補貼標準:對在創業孵化基地創業發生的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水電費按其每月實際費用的60%給予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申請材料 :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水電費等繳費發票及相關資料。
辦理時限:7個工作日
地點:石城縣東城南大道100號就業創業服務中心503室。
辦理結果:資金撥付到賬
電話:0797-7182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