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申請的事項符合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圍;
2.申請人符合經濟困難標準。
二、如何認定申請人經濟困難?
(一)領取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其他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門認定為困難家庭的;
(二)無固定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定群體;
(三)社會救助、司法救助或者優撫對象;
(四)重度殘疾的;
(五)由政府或者慈善機構出資供養的;
(六)申請支付勞動報酬或者請求工傷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進城務工人員;
經濟困難標準按照贛州市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三、符合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圍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社會救助;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
(五)請求確認勞動關系或者支付勞動報酬;
(六)請求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七)請求工傷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藥品安全事故、醫療事故人事損害賠償;
(八)請求環境污染、生態破壞損害賠償;
(九)進城務工人員在勞務方面或者反響創業、就業因簽訂、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導致利益受到損害主張相關權益;
(十)農民請求因購買使用種子、農藥、化肥、飼料等農業生產資料產生的損害賠償;
(十一)因對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離婚或者被起訴離婚的;
(十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法律援助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人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經濟困難的證明、個人誠信承諾或者依法不受經濟困難條件限制的材料;
(四)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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