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根據《江西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贛財社字【2019】1號)
申請條件: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并領取營業執照,且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畢業5年內(申請人高校畢業證記錄的簽發時間到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時不超過5周年)自主創業并已領取《就業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
補貼標準:5000元
申請材料 :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人員身份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就業創業證》、《營業執照》、《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審批表》、企業財務報表、員工工資支付憑證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提供人員身份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就業創業證》、《營業執照》、《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審批表》、進貨單、銷售明細表或服務清單、社保卡賬號。
辦理時限:7個工作日
地點:石城縣東城南大道100號人社大樓503室。
辦理結果:資金撥付到賬
電話:0797-7182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