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石城縣水岸新城大酒店使用的青椒
(一)抽檢基本情況。武漢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工作人員于2022年10月18日對該酒店的青椒進行監督抽檢2kg,生產/購進日期:2022-10-17,不合格項目為噻蟲胺,標準為≤0.05mg/kg,實測值為0.23 mg/kg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包括違法事實認定情況、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處罰的種類和依據、作出處罰決定的單位等。情節嚴重的,是否從重處罰或吊銷許可證;涉嫌犯罪的,是否移送司法機關。減輕或免予處罰的,應當說明原因和法律依據。
當事人使用青椒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應當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處罰決定書文號石市監(食檢)處罰〔2022〕21號
,處罰的種類:1、對當事人免予。處罰機關:石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由于對購進檢查不嚴,要求企業以后嚴格按照規定購進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