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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石城縣自然資源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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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事項名稱 |
抽查依據 |
抽查主體 |
抽查內容 |
抽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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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對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情況的行政檢查(省級以下發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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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縣自然資源局 |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情況 |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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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對礦業權人履行法定義務的行政檢查 |
《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辦法(試行)》(國土資規〔2015〕6號)第二十三條 礦業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將其列入異常名錄的決定,通過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提醒其履行相關義務。 |
石城縣自然資源局 |
礦業權人履行法定義務情況 |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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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對礦業權人是否按要求公示年度信息的行政檢查 |
《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辦法(試行)》(國土資規〔2015〕6號)第二十三條 礦業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將其列入異常名錄的決定,通過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提醒其履行相關義務。 |
石城縣自然資源局 |
礦業權人是否按要求公示年度信息 |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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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對礦業權人是否存在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行政檢查 |
《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辦法(試行)》(國土資規〔2015〕6號)第二十三條 礦業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將其列入異常名錄的決定,通過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提醒其履行相關義務。 |
石城縣自然資源局 |
礦業權人是否存在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情況 |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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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對歷史建筑進行外部修繕裝飾、添加設施以及改變歷史建筑的結構或者使用性質的進行行政檢查的行政檢查 |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2008年4月22日國務院令第524號)第三十五條:對歷史建筑進行外部修繕裝飾、添加設施以及改變歷史建筑的結構或者使用性質的,應當經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文物主管部門批準,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
石城縣自然資源局 |
是否存未經審批在對歷史建筑進行外部修繕裝飾、添加設施以及改變歷史建筑的結構或者使用性質的情況 |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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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對涉密基礎測繪成果使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行政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第二次修訂)第四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本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建立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防控體系,并加強對地理信息安全的監督管理”。第四十七條地理信息生產、保管、利用單位應當對屬于國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獲取、持有、提供、利用情況進行登記并長期保存,實行可追溯管理。從事測繪活動涉及獲取、持有、提供、利用屬于國家秘密的地理信息,應當遵守保密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第四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隨機抽查機制,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發現涉嫌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查閱、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登記臺賬以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二)查封、扣押與涉嫌違法測繪行為直接相關的設備、工具、原材料、測繪成果資料等。被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不得隱瞞、拒絕和阻礙。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有權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 |
石城縣自然資源局 |
是否存在違規使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 |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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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對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建設工程進行行政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十八條:根據保護文物的實際需要,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周圍劃出一定的建設控制地帶,并予以公布。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不得破壞文物保護單位的歷史風貌;工程設計方案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經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后,報城鄉建設規劃部門批準。 |
石城縣自然資源局 |
是否存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違規進行建設工程情況。 |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 |
2022年石城縣自然資源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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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2-11-18 1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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