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16條: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開。(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開。)因教育督導報告屬于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經研究討論,暫不公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16條: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開。(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開。)因教育督導報告屬于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經研究討論,暫不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