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失業登記
什么是就業失業登記證? 為什么要進行就業、失業登記?
就業失業登記證是記載勞動者就業和失業狀況、進行就業和失業登記、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等的合法憑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實行實名制管理,每個證件都與持證人身份證相對應,每位勞動者只能擁有唯一的就業失業登記證編號,并且證件必須由勞動者本人保管,不得轉借給他人使用。
就業失業人員憑就業失業登記證可享受國家和省、市就業扶持政策和優惠待遇。登記失業人員憑就業失業登記證可享受免費公共就業服務和規定的失業保險待遇;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創業,可以憑就業失業登記證更方便的享受國家、省及地方政府規定的就業扶持政策。
就業、失業登記所依據政策文件:
(贛人社字〔2015〕106號)《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就業失業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社廳發〔2020〕79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登記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
就業登記所需材料
1.用人單位招用:勞動合同、身份證、屬國家規定的職業(工種),應出示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2.自雇型就業,包括自己開辦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持有效身份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副本辦理。
3.屬靈活就業或自由職業者:持有效身份證和本人靈活就業申請。
二
失業登記所需材料
1.身份證、失業登記申請表。
2.年滿16周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需提供畢業證。
3.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失業的需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或者判決書、仲裁書等有關資料。
4.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停止、破產停止經營的(之前需提供工商部門發的停業證明,現在系統可以共享查詢不需要提供停止證明)。
5.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當地規定條件的需提供征地拆遷的相關證明。
6.軍人退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的還需提供相關轉業證明。
7.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的需提供解除勞動教養、刑滿釋放相關證明。
8.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和非本地戶籍人員需提供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判決書或仲裁書等有關資料。
9.當地失業的其他失業人員。
三
辦理失業證的用處
1、辦理失業登記證:可免費參加石城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創業培訓,享受創業培訓提供的各項創業服務,(比如:創業、電商、中式面點、中式烹飪、家政服務、美容美妝、辦公自動化、育嬰員、家電清洗之類的;還有針對公司的崗前培訓、企業技能提升、新型學徒制、以工代訓。
2、辦理失業登記后: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3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2年不滿3年的,領取6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3年不滿4年的,領取9個月;累計繳費時間4年不滿5年的,領取12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6年的,領取14個月;累計繳費時間6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間可在14個月的基礎上增加1個月,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應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期間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介是最長不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