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根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民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做好 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建 村〔2021〕35號)要求,現就扎實推進2022年農村危房改造工 作,切實保障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制定本實施
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 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脫貧 攻堅和實施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部署,按照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 成后的5年過渡期內,保持現有政策總體穩定要求,繼續實施農 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改造,進一步健全農 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二、主要政策
( 一 )政策范圍。農村危房改造實施范圍為全省農村地區, 抗震改造實施范圍為全省農村7度及以上抗震設防地區。各地城 市規劃建成區范圍內不予安排實施,風景名勝區要按照景區規劃管理要求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關于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分配及使用的規定。
(二)補助對象。農村住房安全保障對象主要是農村低收入 群體,具體包括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對象、農村低保 邊緣家庭和易返貧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 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等。為保障 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和農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續性,對農村低保邊 緣家庭和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 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給予支持。農房抗震改造是針對 7度及以上抗震設防地區住房達不到當地抗震設防要求,有意愿
有能力且符合條件實施抗震改造的農村低收入群體。
1.補助對象認定。民政部門負責認定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 供養特困對象、農村低保邊緣家庭;鄉村振興部門負責認定農村 易返貧致貧戶、符合條件的其他脫貧戶,并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認 定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 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低收入殘疾人家庭身份識別由殘聯商 鄉村振興或民政部門聯合認定,且屬于以上六類對象認定范圍。 對于已實施過農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災害等原因又變成危房 且農戶符合條件的,有條件的地區可將其再次納入支持范圍,但 已納入因災倒損農房恢復重建補助范圍、享受了城鎮保障性安居 工程政策、移民搬遷政策的,不得重復享受農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補助對象應是符合一戶一宅政策,且唯一住宅的農戶。
2.房屋安全鑒定。危房是指住房經技術鑒定為C級(局部危 房 ) 、D級(整棟危房)的農房。房屋危險程度鑒定,由縣級住 建部門根據《關于轉發〈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的通知》 (贛建村〔2020〕6號),結合實際制定簡明易行的農房安全鑒定 辦法,組織人員培訓后逐戶開展房屋安全鑒定。對于結構安全情 況復雜、難以簡易判斷的農房,可安排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檢驗并提出鑒定意見。無房戶指無自有房屋的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由農戶本人申報、村級評議、鄉村兩級公示等措施認定。
3.農房抗震鑒定。鑒定工作由抗震設防烈度7度地區(瑞金 市、安遠縣、會昌縣、尋烏縣)住建部門組織有關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按照抗震相關標準規范開展技術鑒定。
(三)改造要求
1.改造方式。因地制宜,引導農戶選用切合實際的改造方式。 C 級危房應實施維修加固,D級危房且無維修加固保留價值的原 則上應就地拆除重建,無房戶可新建。新建房屋應以就地就近建 設為原則,以農戶自建為主。鼓勵各地通過統建農村集體公租房、 利用閑置安全農房和集體公租房置換或長期租賃村內閑置農房、 給予租賃或置換補貼等保障方式解決安居問題。對無自主改造能 力、自籌資金和勞動能力極弱的低收入群體,政府和村集體要通 過兜底幫扶措施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異地建房的,要及時拆除危房、并將原宅基地交還村集體。
2.改造標準。農村危房改造要遵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關于印發農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術導則的通知》(建辦村函 〔2018〕172號)中的改造質量安全要求:房屋維修加固要在房 屋主要危險構件全部甄別鑒定完成的前提下,逐項除險加固、消 除安全隱患,達到15年以上安全使用期限。新建房屋要在確保 質量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居住功能、建筑風貌、室內外環境等設 計和施工,達到30年以上安全使用期限。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 點對象建房面積要嚴格執行《關于嚴控農村危房改造新建房屋面 積的通知》(贛農房辦字〔2019〕5號)要求。農村建房審批部 門要對建房面積實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嚴格管控,堅決防止超 標準建房。抗震設防烈度7度地區農房抗震改造,要嚴格執行《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試行)》等相關標準要求。
3.兜底保障。對自籌資金和勞動能力極弱的低收入農戶,要 采取有力措施解決安居問題: 一是縣級住建、鄉村振興、民政、 殘聯部門要重點從自籌資金能力和家庭勞動能力等方面,制定低 收入農戶的認定標準、程序等細則,嚴格精準認定低收入農戶, 絕不擴大范圍。二是可通過提高補助標準、由村集體組織安排幫 建代建、實施“交鑰匙工程”、修繕加固現有閑置公房、置換或 長期租賃村內閑置安全農房等方式解決低收入農戶安居問題。 “交鑰匙工程”要堅持解決最基本居住的功能定位,面積嚴格執行《關于嚴控農村危房改造新建房屋面積的通知》(贛農房辦字〔2019〕5號)要求,即1-2人戶建筑面積不超過40平方米,3 人戶不超過50平方米,3人以上戶不超過60平方米。項目標準 應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不得使用財政資金購置家電、家具等設施, 絕不“拔高標準、吊高胃口”。要科學合理安排項目實施,做好房屋流轉。
(四)資金籌集與撥付
1.資金籌集。各地應根據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下達 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情況,落實縣級財政負擔資金。除省級明 確的資金負擔要求外,各地要做好涉農資金統籌, 一年以內結轉 和追繳的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可用于年度計劃任務實施,鼓勵 各地結合實際制定農村房屋保險政策,引導保險機構設立“農村 住房安全保險”險種,減輕自然災害等原因對農戶住房和生活的 影響。加大對農村住房安全保障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 向獲得危房改造政策支持的農戶提供貸款支持,地方可視情給予 財政貼息等政策支持,也可通過發動社會幫扶和引導農戶自籌等渠道籌措資金。
2.補助標準。根據不同對象類型、不同改造方式等情況,我省2022年度農村低收入群體分類補助標準如下:危房改造新建房屋的,農村易返貧致貧戶、農村分散供養特 困對象,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補助 不低于2.2萬元;農村低保戶、低保邊緣家庭每戶補助不低于2 萬元。對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具有殘疾人身份的殘疾人家 庭,每戶在上述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按不低于2000元標準增加安 排補助資金。抗震改造新建房屋的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參照危 房改造補助標準執行。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維修加固房屋的,每 戶補助不低于5000元。高烈度抗震設防地區、傳統村落、歷史 文化名鎮名村和其他風貌管控重點區域的維修戶,補助標準可根 據當地實際酌情提高。按照上述標準安排資金仍有結余的,應將 其追加安排補助農村低收入群體用于農村危房改造或根據財政部門資金統籌使用管理規定與其他涉農資金統籌使用。
3.資金撥付。各地應當優化竣工驗收和資金撥付流程,改進 工作方式,建立驗收申請、工程驗收、資金撥付“全流程高效暢 通、全過程無停滯”工作程序,確保資金撥付及時到位。農村低 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危房改造工程,嚴格按照《財政部住房和 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中央財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 辦法>的通知》(財社〔2022〕42號)要求的時間節點完成驗收、 資金撥付。今年起,凡新建房屋的,開工后必須及時撥付不低于 補助總額50%的資金,竣工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驗收合格 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全部資金撥付到戶,做到竣工一戶、驗收一戶、撥付一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由村委會和補助對象簽訂協議實施“交鑰匙”工程或代建(維修)的,補助資金由縣財政 撥付至協議指定的第三方賬戶。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不得用于支持購買城鎮商品房和敬老院建設。
三、 工作要點
(一)做好對象精準認定。原則上對摸排出的所有符合政策 且有改造意愿的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全數安排改造,改 造一戶、銷號一戶。由農戶填寫《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申請審批 表》,向村委會提出申請。按照村評議、鄉(鎮)審查程序逐級 公示、審核,并在《審批表》中填寫審核評議意見。縣直部門對 對象資格聯審后分別在《危房改造對象認定表》中填寫聯審意見 并蓋章,最后由縣級農村危房改造辦公室在《審批表》中填寫縣 級審批意見、確定其補助資格。對行動困難、文化程度低等失能 失智無法提出申請的特殊人員,由村委會(社區)幫助其做好補 助資格申報工作。鄉村振興、民政部門要加強動態管理,及時按 程序將新增符合條件的農戶納入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范 圍,由住建部門列入下一年度農村危房改造計劃任務組織實施。 對于危房戶和無房戶無改造意愿、自愿通過其他方式解決安居問 題的,在履行確認改造意愿程序后可不納入危房改造范圍,但危房戶必須要求其拆除或不得使用危房。
(二)按時完成年度任務。各地農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年度計劃任務7月底前全面開工,2023年春節前全面竣工,2023年春節后組織開展年度任務完成情況省級驗收暨績效評價。
(三)完善動態監測機制。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與鄉 村振興、民政等部門加強協調聯動和信息數據互通共享,健全完 善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機制。建立農村 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充分依靠鄉(鎮)政府和村“兩委”, 落實農戶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改造過程技術指導與監督等職責。 市、縣兩級相關部門要加大對動態監測的檢查監督力度,對監測 數據長期沒變化、遭受自然災害的地區和困難群眾比較多的村莊 進行重點核查。對于監測發現的住房安全問題要建立工作臺賬, 實行銷號制度,解決一戶,銷號一戶,確保所有保障對象住房安全。
(四)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各地住建部門要加強農村建房管 理隊伍建設,做好質量安全基本知識宣傳。要健全完善農村建房 質量安全監管機制, 一是明確責任。農村危房改造采用自建方式 的,由農戶和施工單位(施工隊)對房屋質量安全負主體責任。 采用統建、代建方式的,由建設主體和施工單位(施工隊)對房 屋質量安全負主體責任。二是加強監管。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門要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可組織發動鄉村基 層干部,開展農房建設質量安全培訓,增強監管力量、提高監管 水平;組織技術人員加大施工現場質量安全巡查和指導監督,實行事前介入、事中監管、事后驗收,做到全面覆蓋,及時發現問題并督促整改。新建和維修加固房屋檢查情況要分別填寫《農村 危房改造建房質量檢查表》 《農村危房加固改造質量安全檢查 表》。三是規范驗收。工程完工、達到入住條件后,要及時組織 工程驗收。新建房屋驗收情況填寫《農村危房改造建房安全驗收 表》,維修加固房屋驗收情況填寫《農村危房加固改造質量安全 檢查表》。通過竣工驗收的危房戶,要及時制作并懸掛房屋安全等級標識牌和政府援建牌。
(五)加強建筑風貌管理。農村危房改造要深化設計理念, 在單體建設上,要在居住功能、外形風格、建筑層數上引導和管 控,體現美麗、特色、生態的良好風貌。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推廣 綠色建材應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推進水沖式廁所入戶改造和建 設,對有需求的困難殘疾人家庭實施無障礙改造,改善農村住房 條件和居住環境。要嚴格執行農村宅基地制度要求,把拆舊還基 和竣工驗收、資金撥付相掛鉤。要通過加強農村危房改造風貌管 理,著力打造鄉村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的優秀典
范。
(六)做好資金運行監管。各地要按照《財政部住房城鄉 建設部關于印發<中央財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 法>的通知》(財社〔2022〕42號),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嚴禁 截留、擠占、克扣、挪用、套取補助資金。對于日常監督檢查發
現的重大問題和典型案例將在全省通報,涉嫌違法違規的,及時移交紀檢監察等部門處理。
(七)加強危改政策宣傳和信息公開。各地農村危房改造主 管部門,要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渠道向社會公開農村危房改 造政策內容、操作程序、對象審批、實施結果等信息。要編撰政 策宣傳冊,充分發揮各級組織力量,組織相關工作人員進村入戶 主動宣傳。確保轄區內的農戶對政策的“應知應會”,對符合危 改條件的農戶做到“應改盡改”。要在鄉村兩級公開危房改造對 象審核情況,加強社會監督。危改工程結束后,鄉鎮政府要組織 人員當面征求群眾意見,妥善解決群眾提出的問題,并在《農村 危房改造建房安全檢查》或《農村危房加固改造質量安全檢查表》 中“其他需說明事項”欄,填寫危改對象滿意情況并由危改對象簽名(不識字的可按手印)。
(八)做好農戶檔案信息管理。各地要嚴格落實“一戶一檔”要求,做到村村有臺賬,戶戶有鑒定。檔案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農村危房改造申請審批表(附件1)、對象認定表(附件2)、 質量檢查表和工程驗收表(附件3、4、5),農戶(夫妻)身份 證、戶口簿、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身份證件復印件和其他 所需資料等。各地要加強農戶檔案資料管理,做到專人負責、規 范齊整,在建立并保存農村危房改造戶紙質檔案的基礎上,及時 將檔案信息同步錄入農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統,加強部門間信息系統數據的互聯互通,確保信息數據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切實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 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合理安排人員,配備辦公設備,保 障必要經費,確保工作任務順利實施。要強化鄉(鎮)政府和村 級組織的責任,采取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辦法,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如期完成任務。
(二)深化技術服務。各級住建部門要因地制宜編制符合安 全要求及農民生活習慣的農房設計通用圖集,免費提供農戶參 考,引導農戶選擇低成本的改造方式。通過技術下鄉活動,加大 鄉村住房建設和加固改造技術的指導,發掘當地傳統的建造工 藝、用材,著力顯現傳統建筑風貌。加強鄉村建設工匠培訓和管 理,提升農村住房建設管理水平,并為農戶維護管理改造后房屋提供技術支持。
(三)實施無障礙改造。各地持續推進并做好困難重度殘疾 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工作。堅持困難重度殘疾人及家庭成員自愿的 原則,根據實際需求,因地制宜、因人而異設計合理的無障礙設 施,根據不同殘疾程度、不同居家條件量身定制、靈活變通,建 造更加符合殘疾人實際需要的無障礙設施,加強家庭無障礙設施建設技術指導。
(四)抓好檢查督導。各地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全面開工后,要嚴格執行工作進度報送制度。各市、縣(區)要按照時間節點 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加強科學調度,實行進度“月報制”,狠 抓工程進度。省、市兩級要加強隨機暗訪調研,深化對基層的督 促指導。對存在的問題,要實地督導,促進整改,幫助基層提高水平、鞏固成效。
(五)強化廉政監督。各地要主動作為、主動擔當、主動服 務,用過硬的作風狠抓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實施。公開各級農村危 房改造專用電話和設置舉報信箱,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審計和社 會監督,及時調查、處理和反饋群眾的舉報或投訴,嚴厲打擊基 層干部和村霸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違法行為,營造社會公眾共同監督的濃厚氛圍,著力打造人民滿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