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廣播電視節目制作許可證的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境內社會組織、企事業機構(不含在境內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或中外合資、合作企業),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機構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2.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人員、資金和工作場所;
3.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無違法違規記錄或機構無被吊銷過《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的記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辦理廣播電視節目制作許可證需要的資料
1、 申請表。必須下載模板填寫;首頁的地址、第二頁的“注冊地址”、第三頁的“注冊地址”必須是營業執照上的地址,需一模一樣;專業人員必須是3人或以上,建議寫3人即可,這3人與管理人員不沖突。
2、 法人材料。法人簡歷必須按照模板填寫,最后經歷要落在申請公司的職位上。
3、 專業人員。必須大于等于3人,建議填寫3人。
(1) 簡歷,必須按照模板填寫,最后經歷要落在申請公司的職位上。
(2) 身份證(證件不能過期)。
(3) 資質證書。必須是國家承認省級或省級以上的學歷證、培訓證或工作證,并攜帶原件現場核驗后當場退回;專業需要是與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的資質證書,如廣播電視、新聞、中文、藝術、設計等專業,什么機械工程啊之類的就別拿來了。
4、 公司章程材料。
(1) 申報公司章程。經營范圍必須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事項;公司章程須有工商部門蓋章的本企業所有股東名單、持股比例材料等,并加蓋公司公章。
(2) 如股東中有企業法人機構的,須提交追溯公司的章程。在股東構成、持股比例情況并蓋原公司公章,三級股東以后的股權由三級股東出具無外資承諾書(按照模板填寫)。
(3) 股東是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股東身份證。
5、 委托書。如果辦理人不是法人,需提供委托書,按范本下載填寫。
6、 經辦人身份證。
三、廣播證的管理條例
第三十一條:廣播電視節目由廣播電臺、電視臺和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單位制作。廣播電臺、電視臺不得播放未取得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的單位制作的廣播電視節目。
第四條 國家對設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或從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活動實行許可制度。 設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或從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活動應當取得《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 第八條 在京的中央單位及其直屬機構申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報廣電總局審批;其他機構申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向所在地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逐級審核后,報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