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就《石城縣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辦法》的必要性
為適應我縣經濟發展和住房保障需要,切實加強公共租賃住房管理,進一步完善規范公共租賃住房管理體制,進一步擴大保障范圍,確保準入、退出公開、公平、公正,根據國家、省市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擬定了《石城縣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辦法》,共十一章五十六條。
二、制定《辦法》的主要法規和文件依據
住建部《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建字第11號令)《關于進一步規范發展公租房的意見》(建?!?019〕55號)《江西省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贛發〔2022〕11號)及發改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民政廳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城鎮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贛建字〔2019〕4號)《江西省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管理暫行辦法》(贛建字〔2012〕2號)等國家、省市相關規定。
三、《辦法》的起草過程
(一)為借鑒相關城市公共租賃住房制度的實踐經驗,我們對多地公共租賃住房制度進行政策解讀,并將符合我縣實際情況的有益經驗吸收進了我縣公共租賃住房政策的制定中。
(二)辦法起草后,征求了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組織部、縣醫保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交警大隊、縣市場監管局、縣社保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等單位和琴江鎮人民政府、縣城市社區管委會、縣工業園管委會的意見,各方面就如何完善《辦法》內容,結合各自工作提出了寶貴的修改意見,這些意見基本上予以采納和吸收。
四、《辦法》的主要內容
本辦法重點對準入、配租、租賃和退出管理方面作了細化。嚴把準入關,嚴格甄別公共租賃住房和租金減免申請人員資格,把政策性住房的照顧政策切實落到需要照顧的人;加強配租和租賃管理,制訂符合我縣實際的租賃價格水平,不增加受益群眾負擔;實行退出機制,對不符合條件的住戶及時清退,把有限的政策性住房資源留給確實需要的人。
專此說明。
石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