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縣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石城縣堅決
防范有限空間事故十條措施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城市社區管委會,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現將《石城縣堅決防范有限空間事故十條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石城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4月18日
石城縣堅決防范有限空間事故十條措施
當前天氣逐漸升溫,有限空間內溫度升高,各種有毒有害氣體易集聚、揮發,發生有限空間作業中毒窒息事故的風險增加。為深刻汲取近年來市內外多起有限空間事故教訓,扎實做好國務院安委會2023年度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和省委巡視反饋我縣有限空間相關問題整改,堅決防范有限空間安全事故發生,現制定如下措施:
一、進行專題研判部署。4月28日前,各鄉鎮、各涉有限空間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召開一次專題研判部署會,認真落實省委巡視反饋有關有限空間問題整改要求,以及縣委縣政府領導指示調度精神,分析研判監管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形勢,部署針對性防范措施。
二、建立安全風險清單。各鄉鎮、各涉有限空間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要突出電纜井、污水井(池)、窨井、化糞池、沼氣池、漚肥池、蓄水池、腌漬池、地溝、暗溝、坑道、下水道、地窖(地下室)、電梯井道、儲罐、鍋爐、糧庫(倉)、冷庫、塔(釜)、壓力容器、管道、煙道、噴漆室、煤氣(天然氣)轉供設備、槽罐等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間,明確監管行業領域有限空間安全風險,并組織行業部門監管力量或聘請專家全面開展風險辨識,通過張貼、發放明白卡等形式,宣傳提示到位。
三、開展有限空間安全整治“回頭看”。從即日起至6月底,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縣安委辦《石城縣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石安辦發〔2023〕66號,見附件2)要求,在6月30日前,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情況開展一次全覆蓋、無死角全面“回頭看”,對有限空間領域存在的問題隱患進行再排查、再梳理,并于5月13日前,建立本轄區和監管行業領域有限空間基礎臺賬(格式見安委辦66號文附件2,農業農村領域可參照去年排查整治表)。
四、推進發現問題隱患見底清零。對前期及“回頭看”期間發現有限空間領域的問題隱患,各鄉鎮各部門要建立清單,及時下發督辦函、整改通知書,確保一般隱患立行立改,在4月30日前全面見底清零,重大隱患要明確整改時限、跟蹤督辦,5月31日前,確保基本整改到位。對新發現的問題隱患,要按照問題隱患整改“五到位”要求,建立整改臺賬,限期整改到位。
五、督促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管理措施。4月28日前,各鄉鎮各負有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要下發一份有限空間作業提示函,督促監管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十不準”“十必須”要求,全力防范有限空間事故發生。
六、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檢查中對存在城市管網、污水處理、生產經營企業等有限空間作業風險辨識不到位、相關制度和作業規程不健全、個體防護器材和應急裝備配備不完善,管控措施不力、未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作業現場管理混亂、作業人員未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等違規違章行為要依法嚴格處罰;對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要依法采取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聯合懲戒、“一案雙罰”等手段,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為。
七、曝光反面典型案例。縣應急、住建、城管、農業農村、果茶等負有安全監管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在5月29日前至少要上報1起有限空間作業反面典型案例,由縣安委辦進行統一曝光。
八、組織開展新一輪全覆蓋宣傳教育。各鄉鎮各負有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在4月28日前對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生產經營單位完成一次警示教育或者集中約談。農業農村、果茶等部門對存在涉漚肥池、沼氣池等有限空間作業的農戶和果園主要再開展一次面對面或點對點的宣傳教育。其他部門也要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加強宣傳教育力度,強化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加大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
九、組織開展縣級督導檢查。對前期發現有限空間領域的問題隱患,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組織開展檢查核實,縣本級要按照一定比例開展抽查檢查,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有限空間要全覆蓋核查整改到位。要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融入到日常安全監管或檢查,納入年度“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日常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督導檢查的必查內容。
十、嚴肅有限空間領域事故調查。對發生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或亡人事件的,按市級規定,一律市級提級調查或掛牌督辦,對生產經營單位一律停產整頓、依法從嚴從重處罰、相關責任人一律落實行刑銜接要求,并約談屬地鄉鎮和縣級行業主管部門;對發生亡3人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或事件的,按市級規定,將一律約談縣政府主要負責人,一律追究企業、屬地和縣級行業部門三重責任。
請各鄉鎮、各有關部門于4月28日前,召開一次專題研判部署會;于4月28日前,下發一份有限空間作業提醒函,對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生產經營單位完成一次警示教育或者集中約談;于5月13日前,建立本轄區和監管行業領域有限空間基礎臺賬和問題隱患清單;并將上述資料按時報送至縣安委會辦公室。聯系人:劉瑜,聯系電話:5721835,郵箱:scxawb001@163.com。
附件:1.有限空間作業“十不準”“十必須”
2.《石城縣安委辦關于印發石城縣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安辦發〔2023〕66號)
附件1
有限空間作業“十不準”
一、未經批準不準私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二、作業方案未經安全可靠性論證和審批不準作業;
三、涉及氣體和缺氧環境的有限空間未采取通風和連續監測措施不準作業;
四、是未對作業人員履行危險有害因素告知手續不準作業;
五、未經專人對現場安全措施進行確認不準作業;
六、是安全監護人員不在現場不準作業;
七、未經過專項培訓且合格的人員不準作業;
八、未徹底清理殘留物不準作業;
九、應急救援措施和器材準備不到位不準作業;
十、作業人員、工器具清點不清不準封閉出入口。
有限空間作業“十必須”
一、必須辦理安全許可審批手續;
二、必須采取可靠隔斷(隔離)和置換措施;
三、必須執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原則;
四、必須保持通風設施的正常連續運轉;
五、必須佩戴氣體監測儀;
六、必須配備通訊聯絡工具,設置安全監護人并保持聯系;
七、必須按照作業標準和單項安全技術措施作業;
八、高處作業的有限空間必須設置逃生和應急救援通道;
九、必須保持出入口暢通;
十、發生異常情況必須立即撤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