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貼對象
我縣行政區域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同一年度內,原則上個人享受補貼資金總額(成套設施裝備除外)不超過25萬元,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享受補貼資金總額(成套設施裝備除外)不超過200萬元。超過上述規定資金的補貼申請,需經過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審定后方可辦理。
二、農機購置補貼范圍及補貼標準
1.補貼操作程序按《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江西省財政廳 關于印發2024—2026年江西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贛農字〔2024〕58號)和《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24—2026年江西省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贛農字〔2025〕16號)。
2.補貼范圍和標準按照《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24- 2026年江西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的通知》(贛農字〔2025〕10號)和《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24—2026年江西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種類范圍(修訂)和補貼額一覽表的通知》(贛農字〔2026〕8號)執行,若省農業農村廳和省財政廳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進行政策調整,我市將做相應調整。
三、申請方式和申請材料
(一)申請方式:
(1)現場申請。購機者直接到石城縣農業農村局管理部門申請。
(2)手機APP申請。中央、省級購機補貼可通過“贛機通”手機APP平臺進入農機購置補貼系統提交相關材料。


(二)工作時間: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申請材料:
牌證管理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應先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好機具行駛證、登記證書。
植保無人機還需額外提供:操作人員培訓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機具投保責任保險憑證原件及復印件;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證明文件(可按需提供截圖);作業量憑證(2025年7月1日及以后生產并申請購機補貼的,作業面積不少于1000畝)。
徑
四、咨詢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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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區) |
政策咨詢 受理電話 |
政策投訴 舉報電話 |
補貼機具質量投訴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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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縣 |
0797-7182716 |
0797-5712133 |
0797-5712133 |
附件一: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西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的通知

附件二: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種類范圍(修訂)和補貼額一覽表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