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可持《居民戶口簿》到戶籍地派出所戶籍窗口辦理;未滿16周歲公民異地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需在監護人陪同下向現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提出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申請,交驗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如未登記與監護人親屬關系還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等其他證明監護關系的材料);監護人居民身份證;監護人合法穩定就業、居住或者申請人合法穩定就學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確認提交信息的準確、真實性,簽訂書面承諾書。同時,須拍照留存與監護人同框的圖像信息。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免征工本費。
本人可持《居民戶口簿》到戶籍地派出所戶籍窗口辦理;未滿16周歲公民異地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需在監護人陪同下向現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提出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申請,交驗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如未登記與監護人親屬關系還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等其他證明監護關系的材料);監護人居民身份證;監護人合法穩定就業、居住或者申請人合法穩定就學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確認提交信息的準確、真實性,簽訂書面承諾書。同時,須拍照留存與監護人同框的圖像信息。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免征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