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果在自己的山林想養殖蜜蜂、馬蜂,需要辦理什么證件,走什么流程?
答:根據《養蜂管理辦法(試行)》第八條:養蜂者可以自愿向縣級人民政府養蜂主管部門登記備案,免費領取《養蜂證》,憑《養蜂證》享受技術培訓等。《養蜂證》有效期三年。 第十五條:養蜂者應當持《養蜂證》到蜜源地的養蜂主管部門或蜂業行業協會聯系落實放蜂場地。 根據以上規定,養蜂者可自愿到縣農業農村局辦理《養蜂證》,但如需轉地放蜂,則應當到縣農業農村局辦理《養蜂證》。 辦理地點:西華中路251號石城縣農業農村局二樓205,所需材料:場主身份證、一寸免冠照片,聯系電話:5711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