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創業孵化基地應當具備哪些功能?
答:(1)孵化場地保障。為孵化對象提供生產經營場地、基本辦公條件和后勤保障服務。
(2)項目展示與資金對接。提供展示交流場所,定期舉辦項目展示、項目路演、創業沙龍等交流活動,促進創業投資、風險投資等創業資金與創業項目的對接。
(3)商事業務代理。為孵化對象提供融資擔保、專利申請、法律維權、財務代賬等事務代理服務。
(4)政務公共服務。提供工商、稅務、社保、人才等政務服務代理和免費政策咨詢服務,協助孵化對象申請與辦理稅費減免、融資貸款、培訓補貼等創業扶持政策手續。
(5)注重孵化功能。建立創業實體入駐孵化與退出機制,孵化期一般不超過三年。建立孵化企業跟蹤服務檔案,實施動態管理。
政策依據:《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加快推進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的指導意見》(贛人社發〔2017〕6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