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次性創業補貼發放的標準是多少?
答: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為5000元,吸納1人以上新增就業人員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每增加1人給予1000元補貼,最高不超過25000元(不含一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和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補貼)。同一用人單位只能申請一次。
政策依據:《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贛財社〔2019〕1號)、《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服務業行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一次性創業補貼有關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23〕26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