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格遵守“八不準”剛性規定
(一)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
(二)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
(四)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五)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堅決制止各類耕地“非農化”行為
(一)嚴禁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
(二)嚴禁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
(三)嚴禁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四)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擴大自然保護地;
(五)嚴禁違規占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
(六)嚴禁違法違規批地用地。
三、規范農村建房
(一)不得未批先建、邊批邊建、少批多建;
(二)不允許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房、宅基地;
(三)不允許退休干部到農村占地建房;
(四)嚴查嚴防違法違規購買農房宅基地。
四、暢通社會監督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監督。發現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的,請及時向當地自然資源、農業農村部門舉報。受理單位將嚴格保護舉報人隱私,對查證屬實的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特此公告。
贛州市自然資源局
贛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6年3月20日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