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 |||||||||||||
| 序號 | 類別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三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主動 | 依申請 | |||||||
| 1 | 決策公開 | 政策文件 |
政策文件 | 1.國家和地方層面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安全生產、保障性住房、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救災、農村危房改造、社會救助) 2.其他政策文件(含安全生產、救災); 3.本鄉鎮制定的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 政府網站 | √ | √ | |||
| 2 | 政策 解讀 |
本鄉鎮制定的政策文件的相關解讀(包括文字解讀、專家解讀、領導解讀、圖解圖表、視頻等)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 政府網站 | √ | √ | |||||
| 3 | 重大決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對人切身利益、需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決策,決策前向社會公開決策草案、決策依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公開查閱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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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規劃 計劃 |
中長期規劃、短期計劃 | 1.五年以上中長期規劃; 2.年度重點工作推進情況; 3.工作總結、要點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 政府網站 | √ | √ | ||||
| 5 | 執行與結果公開 | 回應關切 | 發布針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社會穩定和突發公共事件的重點事項等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國辦發〔2016〕61號) 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4.《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 政府網站 ■ 公開查詢點 ■ 政務服務中心 ■ 村居/企事業單位公示欄(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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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工作動態 |
1.工作動態 2.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動態 3.防災減災救災其他相關動態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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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 財政信息 |
政府預算 | 1.本鄉鎮年度預算報告、報表及說明(包含“三公”經費預算報表及說明); 2.地方政府債務限額、余額、使用安排及還本付息等信息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13號) | 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批準后20個工作日內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 政府網站 | √ | √ | |||
| 8 | 政府 決算 |
1.本鄉鎮上年度決算報告、報表及說明(包含“三公”經費決算報表及說明); 2.地方政府債務限額、余額、使用安排及還本付息等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3.《財政部關于印發〈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通知》(財預〔2016〕143號) 4.《財政部關于印發〈地方政府債務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的通知》(財預〔2018〕209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 |
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批準后20個工作日內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 政府網站 | √ | √ | |||||
| 9 | 財政資金信息 | 財政專項資金清單 | 財政專項資金相關政策與標準、分配結果等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4〕45號) 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意見的通知》 |
按中央要求時限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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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安全生產 | 行政管理 | 隱患管理 | 1.重大隱患排查、掛牌督辦及其整改情況,安全生產舉報電話等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13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3.《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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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應急管理 | 1.承擔處置職責、非敏感的應急信息,包括事故災害類預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應對結果等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主席令第69號) 3.《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 √ | √ | |||||
| 12 | 安全生產預警提示信息 | 1.氣象及災害預警信息 2.不同時段、不同領域安全生產提示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 |
信息形成后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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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 政府采購信息 | 1.本鄉鎮采購實施情況相關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4〕45號) 3.《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13號)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 √ | √ | ||||
| 14 | 辦事紀律和監督管理 | 本鄉鎮的辦事紀律,受理投訴、舉報、信訪的途徑等內容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其他12345平臺 | √ | √ | |||||
| 15 | 檢查和巡查發現安全監管監察問題 | 檢查和巡查發現的、并要求向社會公開的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 √ | √ | |||||
| 16 | 鄉村振興 |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工作 | 監測對象 | 監測對象類型 | 《江西省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指南(試行)》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鎮政府信息公開網站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 ■村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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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監測范圍和內容 | 監測標準 | 《江西省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指南(試行)》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鎮政府信息公開網站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 ■村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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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監測對象收入計算時間 | 《江西省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指南(試行)》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 ■村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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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監測方式 | 農戶自主申報 | 《江西省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指南(試行)》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 ■村公示欄 ■監測對象申報二維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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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監測方式 | 基層干部排查 | 《中共江西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 ■江西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大數據管理平臺 | √ | √ | |||||
| 21 | 監測對象識別程序 | 監測程序(初步篩選、村級申報、鄉鎮審核、公告公示) | 《江西省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指南(試行)》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 ■村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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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動態管理 | 退出監測程序(民主評議、村級公示、鄉鎮審核、縣級審批) | 《江西省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指南(試行)》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 ■村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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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防止返貧幫扶工作 | 落實幫扶 | 幫扶措施類型 | 《江西省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指南(試行)》 | 信息形成(變更)10個工作日內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全國防止返貧監測系統 、江西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大數據管理平臺 | √ | √ | ||||
| 24 | 監測對象幫扶措施公示 | 《江西省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指南(試行)》 | 信息形成(變更)10個工作日內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 ■村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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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鄉村振興項目 | 項目庫建設 | 1.申報內容(含項目名稱、項目類別、建設性質、實施地點、資金規模和籌資方式、受益對象、績效目標、群眾參與等) 2.申報流程(村申報、鄉審核、縣審定) 3.申報結果(項目庫規模、項目名單) |
1.《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農組發〔2021〕7號) 2.《中共江西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贛黨農字〔2021〕3 號)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 社區/村公示欄(電子屏) ■ 陽光村務平臺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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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年度項目計劃 | 1.項目名稱 2.實施地點 3.實施期限 4.建設項目 5.項目投資 6.帶動脫貧戶 7.績效目標 8.群眾參與 9.項目實施單位 10.項目指導單位等 |
1.《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農組發〔2021〕7號) 2.《中共江西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贛黨農字〔2021〕3號)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 社區/村公示欄(電子屏) ■ 陽光村務平臺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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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年度項目計劃執行結果 | 1.鄉村振興項目實施前情況(包括項目名稱、資金來源、實施期限、績效目標、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受益對象等) 2.鄉村振興項目實施后情況(包括資金使用、項目實施結果、檢查驗收結果、績效目標實現情況等) |
1.《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農組發〔2021〕7號) 2.《中共江西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贛黨農字〔2021〕3號)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 社區/村公示欄(電子屏) ■ 陽光村務平臺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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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鄉村振興資金 | 鄉村振興資金分配結果 | 1.資金名稱 2.分配結果 |
1.《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農組發〔2021〕7號) 2.《中共江西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贛黨農字〔2021〕3號) |
資金分配結果下達15個工作日內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 社區/村公示欄(電子屏) ■ 陽光村務平臺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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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監督舉報渠道 | 監督舉報電話:12317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國開辦發〔2018〕11號) 《江西省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贛財扶字〔2021〕2號)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村公示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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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公共資源交易 | 政府采購 | 1.采購公告 2.成交公告 3.采購合同 |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7號) 2.《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 3.《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 √ | √ | ||||
| 31 | 國土空間規劃 | 詳細規劃(城鎮開發邊界內) | 批前公示:規劃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規規定不予公開的除外)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批前公示時間不得少于30日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發布會/聽證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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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批后公布:規劃批準文件、規劃文本及圖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規規定不予公開的除外)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起20個工作日內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發布會/聽證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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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鄉(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 批前公示:規劃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規規定不予公開的除外)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批前公示時間不得少于30日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發布會/聽證會 ■紙質載體 ■公開查閱點 ■政府服務中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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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批后公布:規劃批準文件、規劃文本及圖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規規定不予公開的除外)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批后公布應在規劃批準后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發布會/聽證會 ■紙質載體 ■公開查閱點 ■政府服務中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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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村莊規劃 | 批前公示:規劃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規規定不予公開的除外)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批前公示時間不得少于30日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發布會/聽證會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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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 批后公布:規劃批準文件、規劃文本及圖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規規定不予公開的除外)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批后公布應在規劃批準后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發布會/聽證會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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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 | 征收 | 啟動要件 | 1.征收項目符合公共利益的相關材料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令第590號)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其他_ | 申請人 | √ | |||
| 38 | 征收 | 房屋調查登記 | 1.入戶調查通知 2.調查結果 3.認定結果 |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令第590號)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建房〔2011〕77號) 3.《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建房〔2012〕84號) 4.《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建房〔2013〕133號)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入戶/現場 | 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 | √ | ||||
| 39 | 征收 | 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 1.論證結論 2.征求意見情況 3.根據公眾意見修改 情況 |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令第590號) 2.《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建房〔2012〕84號) 3.《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建房〔2013〕133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入戶/現場 | 申請人 | √ | ||||
| 40 | 征收 | 房屋征收決定 | 1.房屋征收決定公告(包括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令第590號) 2.《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建房〔2012〕84號) 3.《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建房〔2013〕133號)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
在征收范圍內 | √ | ||||
| 41 | 評估 | 被征收房屋評估 | 1.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 |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令第590號)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建房〔2011〕77號) 3.《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建房〔2012〕84號) 4.《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建房〔2013〕133號)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入戶/現場 | 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 | √ | ||||
| 42 | 補償 | 分戶補償情況 | 1.分戶補償結果 |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令第590號) 2.《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建房〔2012〕84號) 3.《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建房〔2013〕133號)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入戶/現場 | 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 | √ | ||||
| 43 | 補償 | 產權調換房屋 | 1.房源信息 2.選房辦法 3.選房結果 |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令第590號) 2.《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建房[2012]84號) 3.《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建房[2013]133號)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入戶/現場 | 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 | √ | ||||
| 44 | 補償 | 房屋征收補償決定 | 1.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公告 |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令第590號) 2.《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建房〔2012〕84號) 3.《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建房〔2013〕133號)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
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 | √ | ||||
| 45 | 救災 | 備災管理 | 綜合減災示范社區 | 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分布情況(其具體位置、創建時間、創建級別等)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 3.《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6-2020年)》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 √ | √ | |||
| 46 | 災害信息員隊伍 | 鄉鎮級災害信息員工作職責和辦公電話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 3.《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6-2020年)》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 √ | √ | |||||
| 47 | 災后 救助 |
災情核定信息 | 本行政區域內因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受災時間、災害種類、受災范圍、災害造成的損失等)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務院令第577號)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 √ | √ | ||||
| 48 | 災后救助 | 救助審定信息 | 自然災害救助(6類)的救助對象、申報材料、辦理程序及時限等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務院令第577號)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 √ | √ | ||||
| 49 | 鄉鎮人民政府審批 | 救助款物通知及劃撥情況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務院令第577號)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 √ | √ | |||||
| 50 | 因災過渡期生活救助 | 1.因災過渡期生活救助標準、過渡期生活救助對象評議結果公示(災民姓名、受災情況、擬救助金額、監督舉報電話) 2.過渡期生活救助對象確定(災民姓名、受災情況、救助金額、監督舉報電話)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務院令第577號)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 √ | √ | |||||
| 51 | 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救助 | 1.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救助標準(居民因災倒房、損房恢復重建具體救助標準) 2.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救助對象評議結果公示(公開災民姓名、受災情況、擬救助標準、監督舉報電話)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務院令第577號)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 √ | √ | |||||
| 52 | 款物管理 | 捐贈款物信息 | 年度捐贈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 √ | √ | ||||
| 53 | 年度款物使用情況 | 年度救災資金和救災物資等使用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 √ | √ | |||||
| 54 | 農村集體土地征收 | 農村集體土地征收 | 征地法定公告 | 1.征收土地預公告,公布征收范圍、征收目的、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以及不得搶栽搶建的有關要求等; 2.征地補償安置公告,公布《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全文,包括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方式和標準、安置對象、安置方式、社會保障等內容,以及辦理補償登記的方式和期限、異議反饋渠道等; 3.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批準用途,征收范圍、組織實施征收具體工作安排以及救濟途徑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征收土地預公告、征地補償安置公告自形成之日起,在鄉(鎮)和村、村民小組公示欄公開;征收土地預公告不少于10個工作日,征地補償安置公不少于30日;征收土地公告自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在鄉(鎮)和村、村民小組公示欄公開不少于5個工作日; 張貼公示結束后在政府網站、征地信息公開平臺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其他:征地信息公開平臺 |
√ | √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體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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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 征地工作程序 | 征地工作中涉及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相關材料:1.土地現狀調查相關材料,公布征收土地勘測調查表、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調查情況表等涉及土地勘測定界圖件(涉密除外)的,圖件應按規定進行技術處理);2.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聽證相關材料,組織聽證的,公布《聽證通知書》、聽證處理意見等;3.征地補償登記相關材料,涉及農民集體所有補償內容的登記材料,應予公開;涉及個人補償內容的登記材料,經本人同意的,可以公開;4.征地補償安置協議,與土地所有權人簽訂的協議應予公開;與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協議,經本人同意的,可以公開;5.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支付憑證,對土地所有權人的補償費用支付憑證應予公開;對土地使用權人補償費用支付憑證,經本人同意的,可以公開(不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土地補償費用分配、使用情況)[*征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相關材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信息形成后5個工作日內,在村、村民小組公示欄公開不少于5個工作日;征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相關材料在收到批準后,依申請公開;聽證相關材料時限要求還應符合聽證相關規定; 自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上述信息在政府網站、征地信息公開平臺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其他:征地信息公開平臺 |
√ | √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體公開 |
√ | √ 具體見時限要求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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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 農村危房改造 | 計劃實施 | 任務分配 | 及時公開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農戶名單 | 《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加強和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若干問題的通知》(建村〔2017〕192號)等 | 分配結果確定后20個工作日內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 √ | √ | |||
| 57 | 組織培訓及補助資金分配 | 1.組織開展農村建筑工匠培訓文件 2.補助資金分配結果 |
1.《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決戰決勝脫貧攻堅進一步做好農村危房改造的通知》(建村〔2017〕192號)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 √ | √ | |||||
| 58 | 條件與標準 | 農村危房改造條件與標準 | 1.農村危房等級評定相關標準 2.農村危房改造農戶申請條件 3.農村危房改造資金補助標準 4.農村危房改造竣工驗收要求 |
1.《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3.《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農村危房改造脫貧攻堅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建村〔2018〕115號) 4.《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加強和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若干問題的通知》(建村〔2017〕192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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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 對象認定 | 危改戶認定程序與結果 | 1.農村危房改造申請程序 2.認定結果 |
1.《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農村危房改造脫貧攻堅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建村〔2018〕115號) 2.《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加強和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若干問題的通知》(建村〔2017〕192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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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 決策部署 | 決策部署落實情況 | 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等 | 1.《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 2.《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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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 年度任務實施 | 年度任務執行情況 | 年度工作完成情況等 | 1.《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 2.《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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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 輿情收集熱點及關鍵問題回應 | 輿情收集回應 | 接受投訴、咨詢、建議等聯系電話或通信地址等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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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 生態環境 | 其他行政職責 | 生態建設 | 1.生態鄉鎮、生態村、生態示范戶創建情況 2.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情況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 3.《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方案》(國辦發〔2017〕4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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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 環境保護 | 1.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監測報告及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和供水應急預案 2.農村工業污染防治、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化肥農藥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相關政策落實及監管監控信息 3.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相關信息 4.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置工作開展情況 5.農村河溝池塘整治相關工作開展情況 6.其他領域環境保護,包括大氣污染防治、揚塵治理等工作推進、監督檢查等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保總局等部門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7〕63號) 4.《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生態環境部等部門關于實行“以獎促治”加快解決突出的農村環境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9〕11號) 5.《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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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 食品藥品監管 | 監督檢查 | 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 | 檢查制度、檢查標準、檢查結果等 |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九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3.《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6〕80號) 4.《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 5.《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信息公開管理辦法》食藥監法〔2017〕125號 6.《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7.《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8.《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 9.《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信息公開管理辦法》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其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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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 公共服務 | 1.食品安全消費提示、警示信息 2.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制度和作出、受理投訴舉報的途徑等 3.食品用藥安全宣傳活動的活動時間、活動地點、活動形式、活動主題和內容等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 |
預警信息形成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活動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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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 食品安全應急處置 |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保障、監測預警、應急響應、熱點問題落實情況等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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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6 14: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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